6月26日,我县举行了中国驰名商标“延川红枣”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授权仪式,8家红枣加工企业获准使用中国驰名商标“延川红枣”地理标志集体商标。这标志着延川红枣产业的品牌战略迈出了可喜的一步。
据了解,获准使用中国驰名商标“延川红枣”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8家企业分别为:延安资航工贸有限责任公司、延川县兴盛红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、延川延黄枣业有限责任公司、延川县宏达有限责任公司、延川县绿源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、延川县资源红枣专业合作社、延川县锦春枣业有限责任公司、延川县卓约红枣专业合作社。
延川红枣据有悠久的栽培历史,据《延川县志》记载:“红枣各地多有……沿黄河一带百里成林,肉厚核小,与灵宝枣符,成装贩运,次以为食。”预计到2015年,我县红枣面积将稳定在42万亩。1982年朝鲜主席金日成访华品尝延川狗头枣后,赞不绝口,并为朝鲜引种300余株。2001年,延川县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“中国红枣之乡”。2003年,省农业厅将延川县认证为“无公害红枣生产基地”。2005年第十二届中国杨凌农博会将延川狗头枣评为“后稷特别奖”,木条枣和团圆枣荣获“后稷奖”;同年12月,“中国(国际)枣产业发展高层论坛”将延川县确定为“全国优质红枣生产基地县”。2006年3月,延川红枣(狗头枣、团圆枣、骏枣、大木枣、条枣)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认证。2011年,“延川红枣”荣获陕西省著名商标,同时获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。
“延川红枣”集体商标的规范使用,既维护和提高了“延川红枣”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度和竞争力,还为打击假冒侵权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,也标志着“延川红枣”产业的发展和品牌保护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。据了解,“延川红枣”集体商标的使用,采取一年一评审的方式,使用集体商标需要经过提出申请、实地考察和审核批准三个程序,被批准的申请使用者与延川县枣业协会签订《“延川红枣”集体商标使用许可合同》并领取《集体商标准用证》和集体商标标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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